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网上售卖致幻药还附送使用方法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2-08-11 13:45:20    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擅文)有一种精神类违禁药物,直接口服或与酒类同服,具有镇静和抗焦虑作用,并可能致幻,长期使用易成瘾,大剂量下可使人失去意识,因此被称为“迷魂药”。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就一起利用网络违规销售精神类违禁药物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10月,李某因生活花销较大欠了许多外债,恰好此时在一网友处了解到一种名为三唑仑的精神类药物。当得知其可以使人迅速昏迷后,他便萌生了歪心思,试图通过售卖这种药物获利。于是,李某从非正规渠道获得三唑仑、七氟烷、异氟烷等精神类药物再对外销售,赚取差价。

马某和殷某购买药物后,李某还通过语音教他们使用方法。马某和殷某依照李某介绍的使用方法,对他人用药后实施猥亵。截至今年1月案发,李某向马某和殷某非法销售以上几类药物获利1万余元。

青浦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认为,李某虽未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现实结果,但其在互联网上散播迷药广告,覆盖面广且涉案药品具有高度危险性,该行为不仅扰乱了国家管制药品管理秩序,而且严重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遂决定就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因李某触犯多个罪名,法院从一重罪处罚,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分别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殷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此外,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李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永久删除违禁药物销售广告,并注销用于发布广告及销售违禁药品的账号。

截至目前,经跟进监督,李某已全部履行到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初心不正的社区书记栽了
下一篇:镇江男子不顾民警数次劝阻被骗38万元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愿做一根“炸不断的电话线”

愿做一根“炸不断的电话线”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