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重庆渝北区:失信彩铃让失踪被执行人现身

2022-09-07 09:03:36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你好,我今天马上赶过来履行案款,你们能否将我的失信铃声取消?”近日,失信被执行人金某某给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打来电话,主动要求履行法定义务。

金某某系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2019年,金某某与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服务合同,该科技公司将手机出租给金某某,租期12个月,并约定了租金。2020年,合同到期后,金某某未支付租金,该科技公司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金某某支付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租金5700余元及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金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金某某玩起了失踪,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

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将金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联合三大通信运营商为其名下登记的手机号码设定了失信彩铃。不久后,金某某在亲朋好友口中得知自己的手机号码被设置了失信彩铃,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偿还所有款项。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专属失信彩铃定制工作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重庆分公司联合出台的执行新举措,渝北区法院作为试点法院,率先在全市启动试点工作。自今年7月正式启动以来,渝北区法院已先后对29名失信被执行人名下共40个电话号码开通失信彩铃,已有6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义务,并请求取消失信彩铃惩戒。(记者 刘洋 通讯员 王颖 刘霞)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开学第一课,镇江公安“蓝盾之光”照亮镇江特教中心校园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