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上午9点,阎良法院一号法庭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经开始网上直播审理,立案庭庭长王江艳敲响庭室新年“第一槌”。
上午9:30,康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庭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在其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你好,是阎良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张某某,我现在就在咱法院门口,我愿意主动履行。”上午1:20,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电话。
张某某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人杨某某于2017年承揽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工程,后经结算,张某某欠杨某某机械费400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后未支付,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张某某仍未按期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因张某某未积极履行,且经网络查控未查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在依法将张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冻结后,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没想到,节后第一天,张某某就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经了解,张某某的账户被冻结,过年给孩子们的压岁钱发不了,朋友给他的微信转账也用不了,想出门也买不了车票……处处受限,故初六下午就让朋友开车连夜赶过来,住在法院附近的宾馆等着初七一大早上班到法院主动来履行案款。
圆满执结新春第一案是执行局干警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节后第一天,执行干警迅速收心归位,带着新一年的使命整装出发,以务实的作风将执行工作落地落实,用实际行动积极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焦金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