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福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2-03-14 15:35:17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 (孝金波、薄晨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福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杨福林利用担任兵团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兵团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师长,兵团第三师党委书记、政委,图木舒克市委书记,兵团副司令员,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开设赌场被罚四次,为什么还一犯再犯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