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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暖人心

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以行动落实为民办实事

人民政协报记者 林仪    2022-04-02 17:08:56   

“现在有了充电站,不仅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没有了,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也少了。”

日前,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等来到该区新华街田美村开展回访活动,附近居民告诉检察官。

以前,由于缺少充电设施,新华街田美村附近的居民都从自家住处私拉电线进行充电,既存在安全隐患又不美观。事情的转折发生在2021年11月,花都区检察院得知了这一情况,并推动解决该问题。

 

花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携手南都记者、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共同走访,合力治理“飞线充电”问题。

 

花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先是走访广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花都分中心、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了解电动自行车方面群众投诉、充电管理、火灾事故等情况,固定相关证据。

其后,花都区检察院向电动自行车监管部门及相关属地街镇发出磋商函,督促区监管部门、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力度,开展“飞线”充电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督导检查工作,并召集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圆桌会谈,商讨如何进一步推动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随后,花都区政府印发了《花都区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区政府工作人员每周带队督导检查各镇街电动车消防治理情况,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抽查评估,并加大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建设。

据统计,自检察机关加强监督以来,花都区新建电动车充电停放场所101个,使用率达92%以上,较大程度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派发消防宣传单张19000余张,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523辆。通过综合治理,花都区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大幅下降,其中新华街道下降了23%。2022年3月,花都区检察院联合媒体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跟进整改进度并报道治理情况。

这只是花都区检察院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检察无小事,事事关民生。百姓的“钱袋子”“脚底下”“舌尖上”的问题,都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利益和感受的民生大事。群众的“急难愁盼”便是检察机关需要集中发力的关键点。

近年来,花都区检察院持续探索更优更高效的检察履职方法,帮助劳动者高效解决讨薪这一头等“急难愁盼”之事。从支持起诉职能到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从民事检察单独履职到“民、行、刑”联合履职,再到“检、法、政”合力,通过实践摸索出一条充分发挥检察合力,努力践行“枫桥经验”,聚焦“案结事了人和”的花都检察“护薪”之路。仅2021年以来,已成功为110余名劳动者追回欠薪近500万元。

同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温暖的,还有司法救助。花都区91岁老人邓某,因摔伤致生活无法自理。他的大儿子一家与小儿媳一家就老人赡养问题因牵涉各种家庭琐事及土地房屋等问题,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出现无人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的局面,邓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大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就该赡养纠纷一案组织诉前调解未果,遂引导邓某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与花都区法院一同到村委会组织调解,最终促使大儿子与小儿媳达成轮流照顾邓某的赡养协议,邓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检察机关同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邓某发放救助金。另外,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与邓某所在街道的家庭综治中心进行沟通协调,家庭综治中心结合邓某实际情况为其制定了固定的看护方案,确保每天有社工探望邓某,最大限度控制了意外风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就本案涉及的子女赡养义务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该案例也入选了广东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事实上,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始终聚焦未成年人、流动人口、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通过办案监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手段,形成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立体化保护,防止特殊群体陷入维权困境或因案致贫、返贫,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此外,花都区检察院还开展“关爱巾帼”普法宣讲、法律咨询及困难妇女群众慰问活动,开展“小民生”食品安全公益护航行动,组织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做细做实。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表彰了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花都区检察院再次被授予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荣誉是对花都检察的肯定,更是对我们每个人的鞭策。”该院检察长沈万军表示,花都区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切切实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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