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通知

部署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2-04-08 09:01:46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7日电  (记者魏哲哲)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安全保障。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职能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推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加强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全社会充分认识数据安全、生物安全对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防范和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 人民日报 》( 2022年04月08日 11 版)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杜虹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新冠抗原自测能取代做核酸?确诊金标准没变

新冠抗原自测能取代做核酸?确诊金标准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