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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推行“双向评查、异议反馈”机制

2022-04-26 17:47:13   

4月24日,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针对当前全市两级法院案件发改率比例高、数量大的问题,市中院党组决定推行“双向评查、异议反馈”机制。这一机制经过实践对降低案件发改率、统一裁判标准、提升案件质量有很好的作用和效果。

据了解,“双向评查、异议反馈”机制的方法和步骤,由原承办法官、合议庭对发改案件进行自查,如认为上级法院发改正确的,合议庭自行总结提升和改进;对上级法院发改有异议的案件经本院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报本院审委会研究认定;以书面形式将案件发改异议向上级法院反馈,经上级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审委会研究认定,并向下级法院反馈评查意见,进行指导培训。发改案件评查认定分为合格、瑕疵、重大瑕疵和差错案件四个标准。瑕疵、重大瑕疵案件由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进行纠错整改,并在质效考评中扣除相应分值;差错案件由审委会决定启动错案追究程序。案件评查结果纳入对业务部门的质效考核和法官的绩效考评内容,计入法官业绩档案。目前,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正在起草“双向评查、异议反馈”办法,各基层法院要结合该办法制定相应制度,确保这一机制有效落实。今后,市中院党组、审委会每月、每季度将听取审判质效、审判管理、执行工作等专题工作情况汇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加强督办,引导全市法院切实树牢“质量第一、提高效率”的意识,全力推进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新提升。(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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