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人在山东,因为疫情来不了,请问怎么办啊?”
“您好,可以选择网上开庭的庭审方式,通过云上法庭参与庭审,您是否同意?”
“可以。”
3月16日上午,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蓝田县人民法院速裁庭积极履行司法职责,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平台参与庭审,在线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落实了防疫安全措施,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案件回顾
2015年4月2日,被告李某、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向原告某银行贷款贰拾万元,合同到期后,二被告未清偿完该笔贷款,原告遂诉至蓝田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马小娜在受理案件后,联系被告李某才得知二被告已离婚多年,被告赵某离婚后返回山东老家无法联系。后经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被告赵某,但赵某提出其因疫情原因在山东隔离无法到庭,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进行线上审理。开庭审理前,法官及书记员提前调试设备,耐心指导双方当事人如何通过手机登录“云上法庭”平台参与诉讼。法槌敲响后,在法官的组织下庭审活动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顺利进行。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线上庭审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好措施,给当事人带来了方便,也节省了诉讼成本。
蓝田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常态化开展“云立案、云庭审、云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提高司法效率,以信息化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使群众能够充分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便捷,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马小娜、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