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三农 > 正文

湖北省红安县高桥镇以红为魂共商共建缔造幸福生活

毛人杰、况欢欢    2022-07-27 16:55:29   

湖北省红安县高桥镇程河村,距镇集3公里,距县城9公里,距武汉35公里,交通便利。全村共有15个村民小组,村民488户1949人,共产党员49人。

该村历史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是开国中将王近山的诞生地,是高桥地区农民军参加著名“黄麻起义”集结地。

今年以来,程河村抢抓中央第三批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契机,以“战神故里 亮剑程河”为主题,以建强红色堡垒、用好红色阵地、激活红色引擎、发展红色经济、建美红色村庄“五个红色”为主线,积极发动群众,将共同缔造理念融入乡村建设。

坚持决策共谋、规划联审,共画一张图

突出规划引领。通过村民议事会,湾组广泛开展“我为村庄建设出份力”活动,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积极行动。以许家田湾、亮剑公园、同心街、初心广场、黄泛区农场为重要节点,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文旅研学示范带,沿线按照幸福生活缔造区、农文旅风情休闲区、亮剑精神主题区三大区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配套和红色文化传承。

先后召开党员会、户主会、湾组会20余场次,征求群众意见建议130余条,确定以“亮剑精神”为主题,协同落实各项为民措施,力推“战神故里 亮剑程河”名片。

坚持发展共建、多元投入,共办一桌席

充分发动乡贤能人、企业老板社会资本,组织村民出力捐物,以“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思路,发展共建聚民力,整合各类资金已超过7200万元,初步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投入机制。

及时配套资金。在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奖补300万元的基础上,红安县政府第一时间将县级财政奖补的2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计划2022年整合不少于2000万元,用于支持试点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优质市场主体,积极争取能人回乡创业。目前,已经与5家市场主体进行现场对接。村民用心用情真投入。目前,该村房前屋后面貌焕然一新,集镇治理状态朝向“垃圾不落地、经营不出店、绿化不缺席”更进一步!

坚持建设共管、激活引擎,共答一道题

积极构建县乡村合力,村“党支部+塆组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三级组织体系。红安县委书记刘堂军把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作为今年基层党建领办项目,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深入实地进行专题调研。

组织部门直接抓。县委组织部长余宏波多次到程河村调研指导,先后主持召开7次现场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聚焦“五个红色”建设任务,制定程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   

乡镇党委全力抓。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挂图作战,实现了天天有行动,周周有变化。目前,程河村围绕规划设计的“一核两带三区”建设已进度过半,进村口同心街幸福驿站预计9月份可以改造完成投入使用;亮剑公园基础设施,绿化建设已经全面完成;黄泛区农场区域已经由市场主体负责投资800万元进行整体打造……

坚持效果共评、群策群力,共建一个家

程河村不仅红色文化突出,而且地方民艺丰富。村民积极推荐、举荐组建了善书、荡腔锣鼓、腰鼓、皮影戏活动团队,业已形成“一湾一品”“一户一故事、一房一景致”“一墙一画像、一点一文字”的格局。

在建上发力。今年项目正式动工后,红安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组织部余宏波多次到镇村指导,创新“协调在一线”工作机制、困难帮扶机制、变“干部端菜”为“群众点菜”,变“你办我看”为“互商共办”,变群众身边的“小事”为共治共建共享的“大事”。

在文上下力。提前谋划红色讲解人才,挖掘本村及周边皮影戏、善书等文化底蕴,融入设计理念;拆除入口两条街道沿线违规搭建遮阳棚30处,为项目推进奠定基础。

在引上全力。已经与5家市场主体进行现场对接,确保红色村“建成即投产、建成即创收”,为富民强村打牢基础。(红安县高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湖北恩施:积分制管理“点靓”美丽乡村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