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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电信诈骗团伙帮忙 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郑世贤 张梅娇    2022-04-29 10:00:06    检察日报

为谋取高额工资,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分子在国内架设网关设备、提供网络信号,帮助实施电信诈骗金额达40余万元。近日,经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1年7月,陈某通过聊天交友软件认识了境外电信诈骗分子“金沙”,在高额工资的诱惑下,答应为其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同年7月17日至28日,陈某按照“金沙”的指示购买了网关设备、路由器等作案工具,先后在福州市、尤溪县等地架设网关设备,为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提供信号源,帮助他们实施诈骗。诈骗分子通过陈某架设的网关设备拨打被害人电话,骗取钱款共计40余万元,其间,陈某获利3万余元。2021年7月28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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