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财务人员被拉入公司“高管群”后,诈骗开始了

朱林焱 冯婷婷 潘倩    2022-05-26 10:28:57    检察日报

窃取微信、QQ等通讯信息,组群诱骗公司财务人员转账,再借用他人银行账户跑分走账、层层洗钱……就这样,公司的钱流入了不法分子的口袋。近日,经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欧某等10余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高管聚集的QQ群暗藏圈套

张某是某电子公司的出纳。2021年6月底,张某收到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申请添加QQ好友的信息。因某电子公司与该银行有业务往来,张某遂同意添加李某,并被其拉入一QQ群中。张某发现,QQ群内还有张某所在公司的两位主要领导以及总经理朱某。

看到三位公司领导都在QQ群中,又均展示实名信息,张某打消了疑虑。李某在群内声称,该银行要进行年审,需要某电子公司及时发送相关资料。总经理朱某也在群内发话让张某逐一照办。李某在取得相关资料后随即退出群聊,此番操作让张某更加深信李某是为了年审而临时建立的群聊。

次日,三位公司领导在群内讨论近期的投资项目,后朱某指示张某向合作方吴某转账10万元,并向其提供了吴某的银行账户。因朱某不断催促,张某未当面核实随即汇款。数天后,朱某出差归来,张某向其汇报工作,朱某满脸诧异,称自己并未注册QQ号,也未让张某转账。此时张某再次打开手机,发现前几天的QQ群早已消失了。

实习医生贪图小利加入犯罪团伙

惊觉被骗后,张某急忙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10万元被转进了吴某的账户,而吴某系江西某人民医院的一名实习医生。

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后得知,吴某刚大学毕业,2021年4月到该医院实习。因为恋爱花销多,他的实习工资捉襟见肘,某次他与小学同学欧某聊起近况,欧某告诉他只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使用,就可以轻松赚钱,收入远胜实习工资。于是,在欧某的指导下,吴某下载了一款国外某聊天软件,并加入某聊天群。

吴某到案后,公安机关根据其供述顺藤摸瓜,将背后的犯罪团伙“一窝端”,抓获了10余名犯罪嫌疑人。原来,在吴某加入的聊天群内,各成员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昵称为“大忠周”的人是总指挥,其余的有订票员欧某、接车员罗某、后勤司机夏某以及像吴某一样出借银行卡的跑分员等。

费尽心机躲避侦查

为提高资金的安全性,犯罪团伙要求跑分员现场刷脸转账。大忠周接到上线通知后,指示订票员为跑分员预定火车票,安排他们分赴全国各地。接车员按时与跑分员接头,为其安排住宿。后勤司机则驾驶车辆将跑分员带至郊外、山区等隐蔽地点,在车中再由操盘手指导跑分员刷脸走账。

在整个操作过程中,车辆会一直处于行驶状态,从而躲避公安机关反诈设施的监控。据吴某回忆,整个跑分过程相当隐秘,上车后他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哪里,经常是晚上上车、天亮下车。车内其他人员的通讯设备均被放置于屏蔽袋中,手机信号无法被监测。一旦被公安机关锁定,牺牲的只有提供银行卡账户的跑分员,犯罪团伙妄图以这种反侦查手段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

按照上述模式,吴某先后两次赶赴福建厦门、南平等地帮助刷脸走账100余万元,获得近万元好处费,其中就包括某电子公司账户转出的10万元。参与了两次跑分后,吴某意识到风险太大,遂中断合作。没多久,吴某被警方抓获。

经查,除某电子公司外,多家外省公司财务人员也被以相同手段诈骗了数百万元。承办检察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包括吴某等在内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对于上线实施的具体诈骗行为并不知晓,也未与之通谋,但对于帮助走账的违法可能性心知肚明,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近日,经如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吴某、欧某等10余人作出如上判决。该案的上线以及涉嫌诈骗的人员因身份不明,尚未归案,目前仍在追查中。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点”权成金终成空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八大山人印章实物首次被发现

八大山人印章实物首次被发现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