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减证便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李华林    2023-02-13 12:14:31    经济日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决定自3月1日起,第二批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总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以来,大幅减少了证明材料报送,促进了诚信纳税和税法遵从,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上述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决定第二批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据悉,本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有6项,分别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

纳税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不想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纳锐人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在事中核查时发现核查情况与纳税人承诺不一致的,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再予办理。对在事中事后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税务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改正、进行处理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虚假承诺行为认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税务总局获悉,2023年,税务部门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六个方面,先行推出首批六方面17条措施。

“在抓好首批措施落实的同时,我们还紧扣纳税人缴费人新需求,正积极研究推出第二批接续措施,持续提升税费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更加优质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说。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金融促消费需补短扬长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