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常州人才公寓有了贴心“公安管家”

顾燕    2023-03-17 15:51:41   

“太方便了,住在这里我每天上下班来回不超过15分钟,购物、看病、包括孩子上学,在这里都有配套,经常看到杨警官来公寓里给大家办证和宣传,非常有安全感。”来自山东的年轻务工人员张亮已在常州钟楼区人才公寓“新运泊寓”住了一年,谈到这里的居住体验,他很满意。

 

 

“新运泊寓”是常州钟楼经开区打造的全市首个“独居式+家庭式”的合租人才公寓,位于钟楼区丁香苑小区,共计429间,出租率100%。公寓采取一站式服务管理、住宅式物业服务,同时配备 “休闲区”“娱乐区”“健身房”等共享空间,着力打造符合青年生活需求的人才美好社区。

“新运泊寓”建成投入使用后,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北港派出所主动靠前提供“公安管家”服务,常态开展安全检查、防范宣教等工作,租房安全事故“零发生”,真正让务工人员放心居住。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高发态势,北港派出所将反诈宣传资料等贴进每个单元楼、电梯和进出通道,让防范提醒随处可见。

今年1月,“新运泊寓”接连发生多起京东白条类诈骗,被骗人员多为熟人介绍。民警杨洋立即来到公寓,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对被骗人员周围群体展开针对性防范宣传。“我差点就上当受骗了,幸好知道的及时。”公寓的住户王明听民警分析完诈骗手段恍然大悟。

“新运泊寓”是常州公安机关推进人才公寓“公安管家”服务的一个缩影。常州公安紧紧围绕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的目标,为人才公寓统一配齐包含社区民警、户籍民警在内的“公安管家”,提供居住证办理、户籍迁移咨询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并围绕警企纠纷联调解、消防安全监管、治安安全防范等服务事项构建全方位、全要素、全周期的人才服务生态。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户籍迁移咨询1300余人次,办理居住证5000余张,联调联处各类矛盾纠纷1200余起。

3月11日下午,常州武进一家科技公司招录的20名新职工在企业相关负责人带领下,来到武进滆湖“烯望家园”办理入住手续,人才公寓的“公安管家”符小强和物业工作人员也早已在此等候。民警仔细核对入住人员身份信息并录入系统,现场开展安全防范宣传。“除了入住第一天的安全防范提醒,入住后,我们也会不定期来到公寓开展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符小强说。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主动融入长三角青年人才服务中心建设,推出政策咨询、服务事项等“点单式”服务,精准满足青年“最需求”。深化引才创业落户“零门槛”举措,对青年人才开通“先落户后就业”“直通车”以及直系亲属在武落户“快通道”,切实增强城市发展服务力。目前,武进公安分局已为企业单位办理人才落户百余人次。

“我们的目标就是打造更加便捷宜居的环境品牌,让入住慧客人才公寓的青年人才住得安全、住得安心、住得长久。”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怀德桥派出所教导员顾涛介绍,为提升人才公寓宜居安居环境,怀德桥派出所因地制宜做优“警网格”联动治理机制,启动“‘怀’才青年成长护航计划”,“公安管家”为公寓青年主动提供户籍迁移、证件办理、政策咨询等便捷服务,确保人才落户“零门槛”。

常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潞城派出所依托“康康工作室”,定期在辖区青年人才公寓的青禾荟开展心理学讲座、反诈培训、防范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与青年人才公寓的物业制定入驻登记联动机制,发动物业保安加入平安合伙人志愿巡逻队,开展联合巡逻、精准防范,根据警情研判结果,对人才公寓附近地铁站停车场加强巡逻力度,今年以来,地铁站盗窃电动车案件同比下降28%。

依托越来越普及的“公安管家”服务,常州市公安机关建立起了和社区及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对集宿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由“管家”民警会同企业联络员共同化解。同时,“管家”民警会同物业、网格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排查整改各类治安风险隐患,并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常州市公安局)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破案数上升43%,武汉蔡甸公安“情指行”一体化成效初显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