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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开门杀”致侧旁骑电动车男子死亡

江苏如东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刑罚

2023-03-28 09:33:10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开车门是司机上下车必然会做的一个动作,但如果不够小心就可能上演“开门杀”,酿成事故。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起因开车门致人伤亡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经营了一家小店。2022年8月19日的早上,吴某驾驶小轿车去店里,并将车停放在店门口的一处停车泊位上。正当吴某打开驾驶室车门准备下车时,一辆电动车从吴某车侧后方驶来,一下子撞上了吴某打开的车门,电动车驾驶者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桑某受伤,并于当日死亡。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吴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

另查明,吴某驾驶的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保险金额为3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事发后,吴某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部分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吴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吴某的肇事机动车已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应可以得到弥补。根据被告人吴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且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季诗秋  古 林)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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