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立法锚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

相对完备的网络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2023-03-30 09:30:37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荆 龙)网络立法是网络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没有网络立法难成网络法治。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推进网络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网络法律体系,为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时代十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五部专门法律,分别是:2016年,制定网络安全法,落实网络实名制,确立了维护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等制度措施,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2018年,制定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责任,加强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2021年,制定数据安全法,建立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理、数据安全审查制度,促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2021年,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边界,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2022年,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面构建电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的综合治理制度,为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法律支撑。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持续推进传统法律规范向网络领域延伸,近年来陆续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针对网络交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平台的食品安全责任、互联网广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通过编纂民法典等,对网络新业态下的民事权利保护、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等作出专门规定。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陕西合阳公安:春季破案攻坚百日会战多点开花
下一篇:江苏镇江:反诈超市“开进”银行,警银联盟带你线上闯关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