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不但冒充律师接案 竟还伪造法律文书

一男子连骗三人被公诉

王擅文    2023-04-21 08:09:11    检察日报

在网络、酒吧结识需要诉讼代理的三名被害人后,男子唐某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是律师,巧立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名目,诈骗被害人近4万元。今年2月,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唐某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2021年12月,小李匆匆赶到青浦区公安局报案,称经朋友小斌介绍,他委托唐某代理自己的一起民事案件。唐某以律师费、诉讼费等各种名目,要求他通过微信转账2.2万余元,并声称该案“法院正在审理中”。后来,唐某又告诉小李,案子胜诉了,法院即将执行,并发给他一张电子版“判决书”。然而,当小李向法院询问时,却获知法院并未办理此案,遂报警。警方顺藤摸瓜发现,小斌也委托了“唐律师”打官司,并已支付近9000元;还有小天也委托了“唐律师”,并支付了费用……经公安机关联系,唐某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原来,唐某是专科毕业生,平时对法律感兴趣,就自学了相关知识。2019年4月,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在缓刑考验期内,唐某因手头拮据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2021年8月,唐某在网络交友软件上认识了小斌,二人线下见面后,他为了显摆,标榜自己是“从事法律行业的”,让小斌有法律问题就来问他。没想到小斌真的有民事诉讼需求,还称好友小李也有需求。唐某见有利可图,便表示可以做他们的代理律师。同年10月,唐某又在酒吧认识了小天,并以同样套路成为小天的代理律师。

之后,唐某一直与自己的三名“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向三人收取了相关材料后,告知他们“法院已经成功立案了”“需要收取咨询费和财产保全费”。实际上,唐某并无律师执业证,也未在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就职,他只是在网上找了一份财产保全文书的模板,利用P图技术制作了一份文件,再利用小斌三人对法院文书不了解的情况,以各种名目向他们收取费用,并逐步告诉他们“案件的办理过程”。2021年11月,唐某告诉三人“案子已经开庭,并且均已胜诉!”小斌三人高兴万分,询问他:“官司打赢了,我们什么时候能拿到钱?”唐某心知根本没有所谓的官司,只能用各种理由拖延,直到苦苦等待的小李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唐某的谎言才被拆穿。

经审查,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今年2月,青浦区检察院对唐某提起公诉。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内乡法院:善用调解化纠纷 为小微企业发展护航
下一篇:山阳公安千里追击 成功抓获1名涉诈嫌疑人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