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吉林省通化市检察:数字检察建设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

2023-04-28 10:12:24   

4月18日,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检察工作现代化进行时之数字检察建设”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活动。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孟若萍出席活动并致辞。

孟若萍在致辞中指出,数字检察是通过数字化技术,建立法律监督模型及配套系统,发现类案线索后进行融合式监督,实现由“事倍功半”“人海战术”转向“事半功倍”“蓝海赋能”,由粗放型“人力驱动”向集约型“数据驱动”跃变,是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船”与“桥”,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通化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数字意识”和大数据思维,持续增强“数字自觉”,努力打破数据壁垒,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实践应用,大胆先行先试,探索构建“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治理、融合监督”的大数据检察监督路径,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的司法需求。

活动中,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工作人员从数字建模情况、数据分析方法、检察业务融合和模型开发进度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黑土地保护数字建模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数字检察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通化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数字检察理念,积极探索数字检察规程,认真梳理、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进程,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通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通北分局持续开展《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