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有“料”有效 打造青年学习盛宴

——哈师大共青团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向青年学生延伸

2023-05-12 11:11:29   

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哈尔滨师范大学团委始终将主题教育总要求贯穿到共青团工作全过程,不断精准主题教育与团学工作契合点,在“青年思想引领”“基层团组织建设”“青年理论宣讲”“社区实践计划”等工作领域着重发力,精心打造青年学习盛宴,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向青年学生延伸。 

一、精心熬制“理论底料”,让理论学习香浓醇厚  

哈师大共青团紧密结合实际,在深化理论学习中突出体现党的青年工作特色,深切体会为党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任务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导团员青年系统研读《习近平著作选读》《论党的青年工作》等重要论著,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应用新媒体网络矩阵,第一时间联动转发“总书记的‘青年观’”等推文,为团员青年便捷化学习提供支持;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同学们的回信精神座谈会,发挥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青马工程学员等“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凝聚更多团员青年主动参与到主题教育中来。

二、悉心配置“团建主料”,让青年工作有滋有味  

学校团委不断深化“三力一度两保证”工作格局,以大兴调查研究为基础,集中智慧找短板、挖症结、想对策、谋思路,以“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核心的“主料”,精准搭台赋能基层团组织建设,扎实推进调查研究落到实处。通过运用基层团委调研台账、梳理基层团组织建设自检自查问题清单、印发专项工作简报等方式,将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与主题教育深度契合。学校团委精心筹备、举办“纪念‘五四运动’104周年表彰大会暨‘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主题团日”,活动线上累计观看量突破10.3万次,在促进“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年”走深走实的同时,充分扩大主题教育的延伸面和辐射面。

三、耐心中和“宣讲辅料”,让青言青语唇齿留香  

学校团委注重发挥党的青年政治组织功能,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团委大学生理论宣讲团持续用“青言青语”“乡言乡语”讲好“党言党语”,面向基层学院,部分省市基层社区、乡村累计开展宣讲近30场,累计覆盖人次近5000人次。宣讲团全体成员注重将主题教育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史国史的学习结合起来反复研读领悟,用动态视角从理论学习中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在“充电蓄能”后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分众化、对象化的理论宣讲,以学促讲,以讲固学,继续发挥理论宣讲“‘青’骑兵”的功能作用,握紧“麦克风”,当好“传话筒”,让主题教育“声入人心”。

四、细心增添“实践佐料”,让行走课堂意犹未尽  

学校团委持续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内涵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通过“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积极对接基层社区服务需求,逐步探索完善合作机制、丰富合作路径载体,为青年学生理论联系实践、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奉献社会搭建平台。学校团委已与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松北区、南岗区、道里区、香坊区达成合作意向,通力合作为学生打造“行走的课堂”,让青年学生走出书本、走出教室,到农村、到产业基地、到生产一线,深入广袤农村,在体悟国情、社情、民情中深刻领悟“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在广泛的社会实践参与中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熬制底料、配置主料、中和辅料、增添佐料,一场精心烹饪的学习盛宴,让哈师大青年学生“大饱口福”。哈尔滨师范大学团委将持续推动主题教育向青年学生延伸,努力以主题教育成效推进团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学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下一篇:佳木斯公安深入中国移动桦南分公司开展反诈宣传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