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召开警民座谈会 开门纳谏搞活动

2023-05-15 17:20:06   

5月11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警务督察大队联合一里地派出所组织召开警民座谈会,邀请苇河林区社会各界群众代表10余人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介绍公安机关开展主题教育情况,征询群众意见建议,说明在林区公安机关开通运行12389举报投诉平台的目的,面对面“零距离”回应开通平台相关方面的疑惑。同时就如何发挥好纪检督察部门的督导和考核力度作出承诺。座谈会氛围十分融洽,与会群众积极发言,结合实际、开门见山、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建议,这既是对公安工作的支持,更是一种外部监督的鞭策。

据介绍,下一步,苇河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将认真做好落实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督察部门与群众的联系沟通,不断加大民警执法监督力度,以优良的作风和扎实的业绩持续提升苇河林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审判白皮书、绿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