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

送教下基层 送书暖警心

2023-05-17 18:55:00   

5月16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政工监督室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为全局各单位配齐学习书籍,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活动中,政工监督室一行三人先后深入到一里地派出所、交警大队,为民警送上主题教育学习用书,与基层民警共同阅读原文,交流学习心得,并就民警在学习中遇到问题予以解答,强调要把握主题教育契机,充分利用好学习材料,纳入学习计划,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理论武装指导各项公安工作。

基层民警纷纷表示,此次送书、送教,充实了学习资料库,一定加大学习力度,创新学习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突出“读、听、写、研、析”重点,扎实做到学有所获、以学促干。(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森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