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新立派出所联合兴安林场开展防汛演练

2023-06-15 16:26:34   

为切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提高派出所民警的责任意识和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苇河分局新立派出所联合兴安林场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演练前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整个演练过程进行周密的安排和部署。演练中,从民警发现险情上报林场防汛指挥部再到林场总指挥集合队伍下达抢险任务,最后到达指定位置解救被困人员,每一项工作都组织有序、迅速快捷,体现出防汛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此外,民警在巡护过程中对辖区居民积极开展防汛宣传工作,通过微信群转发防汛知识,提高群众的防汛意识,并积极同林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形成联动状态,在汛期来临之际做好预防以及抢险救灾工作,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此次演练中,全体民警能够严格按照流程规定,有序、有效的应变处置,充分体现实战性,为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徽望江县鸦滩镇:“五治融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