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利用短视频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增添了新的战果。
6月29日,绥滨县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民警通过工作发现,有人利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执法部门办公场所照片并配有不实文字信息的短视频,发泄心中不满情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光明路派出所通过工作,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董某,并于当日下午将董某传唤至光明路派出所接受调查。董某到案后,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光明路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董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群众不得随意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下一步,光明路派出所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