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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也被“薅羊毛”?这事儿值得深思

柴春元    2024-01-05 15:35:05    检察日报

在平台经济环境中,平台往往具有优势地位,是各类交易规则和格式合同的制定者,也会被“薅羊毛”吗?

是的。1月3日的《检察日报》就报道了这样的案件:为抢占市场份额,有的网约车平台采取发放优惠券和现金补贴的方式,吸引新用户注册使用,但这也引起了不法分子的觊觎。一个犯罪团伙通过大量注册虚假司机和乘客信息,采用自我交易等方式虚假刷单、虚拟跑单,骗取平台费用和优惠券补贴。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了该系列诈骗案的第三批案件,并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在强调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时,人们更多关注的往往是劳动者、消费者等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上述系列案的发生则让我们认识到:平台依法规范经营和运作,对维护平台自身合法利益、对平台经济安全和长远健康发展同样不可或缺。据报道,该案涉及全国19省70余市、涉案人员200余人,人员之多、地域之广、犯罪手法之新都让人吃惊。这充分说明,平台经济火了,平台运营中的各种漏洞就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还以上述案件为例,平台通过现金补贴等方式开拓市场,那么在制定此类活动方案时,就不能单纯地只算预期收益,而对加强信息审核等方面的成本投入过于“小气”,从而形成管理盲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压实自身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经营,也是在保护自己,各类平台都应牢固树立这样的意识。

外部监管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宽和做实,对于保障平台经济健康运行也至关重要。首先,平台制定的各种运营规则和格式合同是否合法、公平,值得相关监管部门给予更多的关注、进行有效的监管。缺乏监管、审核的“单方规则”,除了容易给劳动者、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还可能对整个平台竞争环境造成破坏。如根据上述网约车平台的“让利”政策,在平台每注册一名新用户,便可以获得一张价值5元至58元不等的优惠券;乘客每打一次车,平台就向司机补贴现金5元至58元。这样的让利幅度是否恰当,是否属于低于成本价推销,甚至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垄断行为?也值得相关监管部门深入分析、研判和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其次,平台的内部实际运作状况也应纳入有效监管的范围之内。如对上述网约车平台在审核、确认司机真实身份等信息中的漏洞,以及其他可能侵犯劳动者、消费者权益的情况,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事中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平台改正。最后,对于可能危害平台经济健康运行的“外围”违法行为或违法产品,有关监管部门也要及时查处并开展溯源治理。据报道,该案中的虚假刷单行为能够完成,犯罪分子靠的是一种可以更改实际位置信息的“定位软件”。对于实践中屡屡出现的可以随意更改位置、里程等信息的“小尾巴”“小马达”等违法产品,相关部门应深挖细查,彻底打掉相关黑灰产业链,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更健康的外部环境。

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司法机关也应当贡献一份力量。如在上述案件的查办中,针对网约车平台未严格履行乘客、司机身份和车辆信息查验义务,存在运营监管漏洞的问题,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向平台发出了检察建议。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个环节发现的问题往往更为全面和典型。从“最后一道防线”出发,反过来推动相关问题的有效治理,往往能收到独特和良好的效果。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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