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想修复夫妻感情的小美(化名)在某视频平台看到了某情感咨询公司发布的关于挽回夫妻感情的宣传视频,宣称可以提供改善夫妻关系、让配偶回归家庭、教授夫妻间沟通技巧、一对一电话指导等线上和线下服务。
正处在焦虑期的小美觉得“情感挽回”靠谱,便在该公司定制“情感挽回方案”,并前后分两笔支付了76000元的服务费。费用支付后,平台为小美推荐了情感咨询师,并通过微信群聊为小美提供咨询服务。
然而,该情感咨询公司仅为小美提供了四次微信通话服务,也并未回复小美在微信群聊中的提问,不仅未能达到修复夫妻关系的效果,甚至小美与配偶的关系进一步恶化。因此,小美将该情感咨询公司诉至四川天府新区法院,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退还服务费74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美与该情感咨询有限公司形成的事实服务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双方合同关系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小美已失去对该情感咨询公司的信任,案涉合同缺乏继续履行的基础。其次,在双方提供的证据中可以看出,该情感咨询公司提供的建议并未深入了解小美与其配偶遭遇感情危机的深层次原因,缺乏专业的心理学、社会学分析。该情感咨询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小美需要的一对一情感咨询作出了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也未证明其履行合同的方式符合双方的约定。故案涉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本案合同应以解除为宜。
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法院酌情确认该情感咨询公司向小美退还服务费68400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该判决现已履行完毕。[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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