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45户村民土地租赁纠纷,使得多年因地冲突的地邻握手言和。
2016年7月,老李为发展种植、养殖及生态观光项目,与前卫镇某村二组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承租47户村民共160余亩土地,并向二组交纳30000元复耕保证金。后老李又和47户村民分别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租赁期限到2026年7月,租金为每亩每年1000元。2021年,因老李无法继续经营,损失巨大,便与二组签订终止协议。然而老李和村组签订的终止协议只有个别村民代表参加,并未与47户村民签订解除土地租赁协议。
2024年3月,老李因拖欠土地租金先后被2户村民起诉到蓝田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立即深入村组开展摸底调查,先后七次组织前卫镇司法所、村干部、二组组长、群众代表和老李沟通协调,征求群众意见,制定纠纷化解方案。在多方力量共同努力下,8月中旬老李与45户村民签订解除协议,预计土地复耕可在8月底完成。
近年来,蓝田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源头预防、非诉优先、裁判终局,变“等案来”为“化案去”,把审判中发现的矛盾线索转入诉前化解,把矛盾化解的步伐向前延伸,努力实现矛盾化于萌芽、防于成诉、减少衍生,运用非诉方式化解了大量纠纷,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蓝田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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