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实施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保障消费能力、优化服务消费、升级大宗消费、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环境、减少消费限制七大行动,以30条硬措施打通从“有钱花”到“敢花钱”的消费链条,增加更多消费新场景,激发更多消费新需求。
实施增收促进行动,让居民消费有底气
《方案》将实施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置于首位。做好稳岗就业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工资性收入,并积极推动财产性收入增长,鼓励盘活利用闲置乡村产业用地、宅基地等,引导支持各类农村产权入市交易。
《方案》提出,建立实施生育补贴制度,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全面强化儿科医疗服务;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增加消费新场景,激发消费新需求
《方案》明确,广西将实施升级大宗消费行动,覆盖汽车、家电、住房等领域;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同步跟进;支持举办“桂字号”首发首秀首展、推动桂菜走进商文旅体活动、“广西有戏”演出季等特色活动;鼓励各地加大餐饮等消费券发放力度;加快探索无人商业配送和物流无人车应用;支持建设飞行营地、航空体育飞行圈等,探索建设标准化低空旅游试验区。
鼓励“敢消费”,营造消费氛围
《方案》明确,抓好带薪休假制度落实,鼓励弹性错峰休假,实施劳动用工法治“体检”,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开展“促消费惠民生”“守护消费”和千乡万村保权益促消费行动;合理减少消费场景限制、加强政策协同联动,畅通消费循环。
为完善入境消费服务,广西将在南宁机场、桂林机场提供24小时口岸签证服务;针对过境免签游客,设计“144小时”“240小时”特色旅游线路,延长其在广西停留时间,并鼓励在入境旅游重点景区开设外国游客专属窗口。
(责编: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