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陕西榆林横山区:稻蟹共生引三产蝶变 生态循环筑振兴基石

2025-11-07 14:18:42   

地处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过渡地带的榆林市横山区,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勇于探索创新,自2012年起,在陕西省内率先引入并实践稻田养蟹模式,将生态保护、粮食生产与农民增收有机结合,历经十余年的精心培育+科技赋能+政策扶持,昔日单一的水稻田,现已蝶变为稻蟹共生、效益叠加、生态和谐的现代化农业样板,走出了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生态筑基,政策护航

横山区无定河流域长期的湿地保护政策,为稻渔种养提供了水质清澈、环境优良的天然“孵化场”。在省、市渔业部门的有力支持下,横山区委、区政府将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上升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核心举措。区政府精准施策,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户给予每亩400元的专项奖补资金,并整合水利、农业、科技等多部门资源,在基础设施建设、良种引进、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扶持。这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政策组合拳,极大地激发了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科技赋能,示范引领

技术是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横山区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一方面,积极“引进来”,与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国内知名蟹业企业(如光合蟹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邀请技术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水质管理、病害防治、精准投喂等关键环节的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另一方面,注重“本土化”,大力培养“土专家”,成立了多个乡土专家工作站,让掌握实用技术的本地人才扎根乡村、服务产业。此外,积极拥抱现代农业科技,在核心示范区推广应用无人机高效投喂、物联网水质实时监测(监测溶解氧、pH值、水温等关键指标)、智能增氧等智能化设备,显著提升了生产管理效率和精准度。通过建设多个高标准稻蟹综合种养核心示范基地,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模式,成功将单一的稻蟹种养拓展为稻鱼、稻鳖、稻小龙虾等多元化、立体化的综合种养体系。这些示范基地如同“星星之火”,通过现场观摩、技术辐射、订单带动等多种方式,有效覆盖并带动了周边数千农户融入产业链条,共享产业发展红利。

效益多元,贡献显著

创新实践的“一田双收”(水稻+水产品)模式,彻底改变了传统单一种植的收益格局。经测算,稻渔综合种养亩均利润达到1100-1800元,相较传统单一水稻种植,收益提升约2倍。2024年底,全区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突破4.2万亩,河蟹产量达608余吨,实现产值逾3000万元,稻渔产业带来的综合增加值(包括苗种、饲料、加工、旅游等关联环节)超过5000万元,直接带动农户人均增收超6000元,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横山区也因此建成了西北地区最大的河蟹稻田生态育苗生产基地,其培育的优质扣蟹种苗不仅满足本地需求,更远销黑龙江、内蒙古、山西、宁夏、新疆等北方多个省区,品牌影响力与日俱增,正稳步成长为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和区域辨识度的农业“金名片”。

稻渔产业不仅带动了第一产业的升级,更有效激活了第三产业。横山区巧妙地将农业生产与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相结合,在核心区域精心打造了巨型稻田艺术画(利用不同水稻品种创造大地景观),成功举办多届集趣味性、参与性于一体的“稻蟹捕捞节”,并开发了面向青少年群体的“稻香蟹趣”亲子研学项目。这些特色业态吸引了大量周边城市居民和游客,年接待量超过6000人次,带动餐饮、住宿、农产品销售等三产增收100多万元,有效促进了当地农民多元化增收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新活力。

“稻蟹共生”系统本身就是一个小型的生态循环链。河蟹在稻田中活动,能有效疏松土壤、清除杂草和害虫幼虫,其排泄物又可作为水稻生长的优质有机肥料。这种天然的共生关系,显著减少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据统计,平均减少化肥用量15%~20%,农药用量30%以上,有效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同时,系统改善了田间小气候和土壤结构,优化了水稻根系生长环境,有助于提升稻米品质。更重要的是,健康的稻田生态系统,为无定河湿地提供了更强大的生态屏障和净化功能,丰富了生物多样性,实现了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和谐统一。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张辽)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筑巢引凤聚英才 智汇东盟增动能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