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轻罪治理是回应社会现实需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平利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模式,坚持罪刑法定、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传统的“治罪”向“治理”转变。
5月13日,平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对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为切入点,前往被告人住所地的村委会,邀请当地司法所等部门,与镇、村干部开展座谈交流,掌握了解被害人家属意见、被告人居住环境、家庭情况、收入来源、社会关系、困难帮扶政策和就业等情况,考察被告人判后的社会影响,并听取社会矫正机构的意见。同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叮嘱家属担负起监管责任,家属表示如果对被告人判处缓刑,会监督被告人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督促被告人积极参加社会劳动,为家庭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据介绍,此次实地走访调查不仅提升了刑事审判工作质效,也是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将判前教育和判后告诫有机结合的具体体现。调查充分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公益服务与轻罪治理、治罪结合起来,兼顾惩治与预防、公正与效率、刑罚措施与非刑罚措施的协调,对实现治理与治罪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频有着积极的促推作用。(平利县人民法院 王珺玥 柳梦玫)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