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校园里的“法治剧场” 让庭审实战与普法同行

2025-05-22 10:43:21   

5月21日,内乡县第三高级中学的报告厅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跨界”课堂。这场由内乡县人民法院带来的“巡回审判进校园”暨“雏菊·守护”普法宣讲活动,将真实庭审现场搬进校园,通过专题讲座为在场师生及家长代表带来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教育课堂。 ​

随着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等有序入场,一起寻衅滋事罪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呈现在众人眼前。整个庭审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并就犯罪事实、定罪及量刑部分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被告人的陈述与公诉人的剖析,让现场师生家长深受触动,真切意识到违法犯罪近在咫尺,必须时刻警醒。随后,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未成年综合审判及帮教团队干警带来“雏菊·守护”花季女孩专题讲座,从人身安全、网络安全、社交安全等多个维度为在场的女生们送上一份关乎自身安全与权益保护的“法治锦囊”。

据介绍,下一步,内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学校的合作,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把更多贴合校园生活、关乎青少年成长的法律知识送进校园,让法治的阳光洒满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法治防线,助力他们在法治的护航下,勇敢逐梦,书写精彩的青春篇章。(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阳光下的守护”法治公安主题宣传活动启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