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大竹县人民法院石子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一起涉及近二十万元劳务费用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0年初,熊某某等五人为某用工方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由于业主方未及时向用工方结算工程款,导致用工方未能及时支付这五位劳动者的劳务费用。双方因此产生分歧,随后熊某某等五人向石子人民法庭递交了起诉状。
受理案件后,为尽快解决这一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指派法官助理启动先行调解程序,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用工方负责人表示会立即筹集资金,将拖欠的劳务费用交到熊某某等人的手中。
为表示感谢,熊某某等人为石子人民法庭送上了一面绣有“先行调解化纠纷,当庭兑现暖民心”的锦旗。(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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