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以保全促调解 跑出为民解纷加速度

2025-06-10 11:05:26   

“李法官,我找了快两天了,终于在A小区楼下发现了张某的小轿车,请你们尽快来扣车!”6月5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在接到申请人李某的举报电话后,迅速行动、紧急部署,最终联合执行干警成功扣押了张某名下的车辆。

该案中,张某因个人原因向李某借款,借款到期后,张某为躲避债务失去联系。因家人生病急需用钱,李某在起诉前向汉阴县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扣押张某的车辆。在扣押车辆的次日,张某主动联系法院,希望就与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并约定了剩余部分的还款期限,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介绍,该案中,被告张某电话不接、住址难寻,处于失联状态。在李某申请财产保全后,法官及时核实财产线索,依法制作并发出裁定书,高效完成了保全执行工作,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汉阴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诉前财产保全告知制度,专门制作《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旨在通过保全措施促进调解和执行,为当事人权益增添“安全锁”。(汉阴县人民法院 李欢)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最高法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