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发布两起醉驾典型案例,提醒驾驶者要清醒驾驶、敬畏规则,莫让一时的放纵酿成永恒的遗憾。
在第一起案例中,董某某酒后驾驶一辆电动两轮摩托车时冲入路边绿化带,造成车辆受损、本人受伤。令人惊讶的是,董某某竟躺在绿化带内熟睡,后被路人发现报警。经交警检测,董某某的血液乙醇浓度高达204.7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法官指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同样构成犯罪。
第二起案例则涉及一名驾驶员郑某,他在与朋友饮酒聚餐后回出租屋休息,睡梦中接到家里电话称弟弟住院需其回老家。郑某自认为饮酒不多且睡了一觉已经清醒,便驾车回家,结果被民警查获。经鉴定,郑某的血液乙醇浓度为144.1mg/100ml。此外,郑某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并因其有前科而从重处罚,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法官强调,睡眠状态下人体的新陈代谢会显著放缓,自我感觉“清醒了”并不能作为开车的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才是唯一的硬性标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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