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不见的穿山甲跑到了路上、海南鳽飞入闹市中、棕鼯鼠在枝头来回跳跃……在清流,处处演绎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场景。这一幕幕的美好场景,与当地公安积极探索“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密不可分。
什么是“11653”机制?即“一林一警”以及“六部门联动”“五警种联勤”“公检法三家联席会”。这是清流公安在长期探索的基础上,于2021年底总结出的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通过“部门联动、警种联勤、政法联席(会商)”模式,形成多部门积极参与、多方合力共促生态保护的格局。
2024年5月14日晚,在九龙湖库区罗口河段,水域中的可疑灯光引起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巡逻人员的警觉,疑似有非法捕鱼行为。但由于河段情况复杂,单凭巡逻人员的力量很难快速解决。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随即联系沙芜派出所、沙芜乡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查处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非法电鱼案1起,缴获电鱼工具一套、非法渔获物13公斤。
这是“11653”机制中,“六部门联动”机制带动生态执法案件破案的有力体现。在多部门联动、主动作为下,清流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今年2月14日,接清流公安局指挥中心预警,森警大队会同网安大队迅速研判。根据研判信息,森警大队随即联合李家派出所开展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并查获自制气枪一把。经审讯,李某对其使用自制气枪在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龙龟山水库山场狩猎,并猎捕一只白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从获取线索到抓获犯罪嫌疑人,仅用2个小时,相较于以往同类案件,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如此变化,便是依托“11653”机制中“五警种联勤执法”机制,综合利用“大公安”各警种资源的有力证明。
清流县“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实现由公安主导、各职能部门联动共促生态大保护的治理格局,开创了公安生态警务之先河。该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以“打”开路,凝聚部门行政执法力量和公安警种合力,从严从快查处涉生态类违法犯罪。坚持预防在先,因地制宜精准布建生态警务驿站,让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理念深入人心。
“真正意义上的保护生态应该是‘防未发’,就是把涉生态类违法犯罪预防在案发之初。”清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林增墡介绍,清流公安探索“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把保护生态“关口前移”,解决公安机关在生态行政执法中,力量弱、震慑力不强、案件查处手段少、侦办难度大的困惑,有效控制涉生态类违法犯罪在未发生之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保护目标。
近年来,全县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00余起,查处林政、治安案件80余起,“自推行‘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以来,全县各类涉林案件较之前明显减少。”清流森林公安教导员张小娥说。
清流县“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是深化公安改革、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的新作为。如今,走进清流,集体林变成活银行、林下经济点石成金、森林康养全域覆盖、文旅经济蓬勃发展……绿色已成为清流发展最动人的色彩。(清流记者站 邱东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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