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内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督促矿山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防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日,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治安大队对辖区露天采石场民爆物品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中,民警详细了解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严格审阅了采石场相关开采资质证书是否过期、员工的安全培训是否落实到位并建立台账。根据采石场初步设计检查民爆物品使用台账时,民警对民爆公司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爆破作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超量使用民爆物品情况,爆破后剩余民爆物品是否进行了回收做进一步检查。此外,民警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风险的辨识、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
据介绍,此次行动检查露天采石场2家,发现问题隐患1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有效强化了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了采石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辖区群众营造良好的安全生活环境。(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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