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青羊区人民法院通过禁毒法治宣讲、公开开庭等形式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将普法工作与打击毒品犯罪有机结合,增强群众拒毒防毒意识。
为深入开展禁毒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6月25日,青羊区人民法院联合青羊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青羊区禁毒教育中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四川航空五十余名工作人员参与了此次禁毒普法活动。此次活动全面普及禁毒知识,推进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不仅增强了企业职工的禁毒防毒意识,更为构建和谐、安全的企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6月26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毒案件并当庭宣判。经审理查明,2025年3月19日17时许,被告人喻某与购毒人员曾某电话联系约定毒品交易事宜,约定以1200元价格卖给曾某约1克甲基苯丙胺(冰毒),交易后被民警现场挡获。民警后对喻某住处进行搜查,查获一小袋塑料袋封装的黄色晶体(净重0.98克)。经鉴定,上述晶体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法院认为,被告人喻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判决:一、被告人喻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1200元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违禁品黄色晶体两袋、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据介绍,下一步,青羊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积极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推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深入人心。(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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