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通过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拖欠材料货款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
张某与李某存在合作关系。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张某在李某处购买机械零件,并由李某负责机械维修和更换。双方产生货款及维修费用共计26000余元,张某仅支付6000元。李某多次催要剩余20000余元但张某至今未付。为维护合法权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查看相关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合作时间较长,标的额不大,存在调解可能。考虑到李某和张某目前均在省外生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庭干警迅速启动线上调解程序,通过释法说理及情、理、法多角度的情绪疏导。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于2025年9月底前支付剩余欠款本息20000余元。(平利县人民法院 程斯柱 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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