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广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23年6月,老张与小红(化名)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约定孩子小张由小红直接抚养。然而此后两年间,老张一直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为保障小张的成长权益,母亲小红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小张的名义将老张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广佛法庭积极介入,主动约谈老张。调解中,工作人员通过分析抚养义务的法定性与情理根基,并辅以生动案例展现拒付抚养费对子女成长的深远伤害,最终使老张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
最终,老张当庭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全部抚养费共计48000元,并承诺:自2025年6月起,每月按时支付小张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广佛法庭当庭为当事人出具调解书,为这场历时两年的纠纷画上温情的句点。
【法官释法】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免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可由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 梁锐 李传淇)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