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合力调解 高效化解侵权责任纠纷

2025-07-08 11:41:34   

7月4日,白河县人民法院利用“一说两讲”解纷机制,联合辖区人大代表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先行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2024年10月,仇某驾驶白河县某公司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邓某相撞,造成邓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邓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手术治疗后,邓某伤情构成八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仇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邓某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后双方因本次事故的损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共同向辖区驻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法官工作室寻求帮助。

通过前期调查,了解到仇某驾驶无牌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邓某重伤,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加之该车辆未购买交强险,而某公司目前又刚刚恢复经营,赔偿压力较大等案件事实。为有效化解矛盾,保障伤者获赔的同时,暂缓企业赔付压力,驻站法官遂联系辖区人大代表在法官工作室进行诉前矛盾化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对双方均无争议的事实、损失数额进行固定,又针对责任划分、交强险赔付规定和驾驶无牌证车辆发生事故可能承担的责任等进行了法规解读。人大代表也从企业的发展前景及现在的困境,伤者的后续治疗等角度出发,耐心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及给付期限均达成一致意见,伤者出具谅解书,并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白河县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该案得以高质高效化解。 (白河县人民法院 郑明玉)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石头河子派出所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