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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务工跌落受伤 释法析责当场给付

2025-07-17 15:09:29   

近日,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的悉心调解下高效化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余某受雇于被告林某、向某,为其在老挝的煤矿从事前期布线工作。工作时,余某被电击伤从高处跌落,转入就近医院住院治疗3天后回家休养,后在休养中感觉关节疼痛,前往医院检查,被医生建议手术治疗。原告由于无钱医治便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在此期间,二被告支付了医疗费及生活费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原被告就各自责任承担及赔偿数额争议不下。针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人情事理等多个角度分析劝解,一方面向被告详细阐述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其作为雇主对雇员工作期间的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说明了劳务活动中自身应尽的安全注意义务。为让双方直观了解赔偿标准和依据,法官结合原告的三期鉴定报告、医疗费用清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各项赔偿费用进行了细致核算。

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余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足额支付了赔偿款,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平利县人民法院 胡开明 陈婷)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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