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西安市蓝田县:法治力量护航社会基层治理

2025-08-12 15:03:03   

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中,如何让法治力量更贴近群众,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2025年3月,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正式入驻县综治中心,以“一站式”解纷服务和“三治融合”治理模式相结合,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多元共治,在法定职能范围内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入驻以来,该院共成功调解纠纷219件,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群众只进一扇门,纠纷化解全流程

在蓝田县人民法院在综治中心设立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群众可以享受法律咨询、立案登记、先行调解、司法确认、信访投诉等全流程服务,无需在多个部门间奔波。对调解不成的纠纷,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立案后进行繁简分流,按纠纷类型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先行调解,仍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及时移交审判部门依法审理。群众无需往返奔波,即可在综治中心完成纠纷化解及诉讼立案全流程,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德治赋能现代调解,千年乡约焕发活力

蓝田是北宋《吕氏乡约》的发源地。蓝田县人民法院传承和赓续这一文化瑰宝,持续深化“枫桥+乡约”基层治理模式,打造“蓝约融治”多元解纷品牌,将乡约文化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实践中。 该院创新制作“表格式调解模板”,将乡约文化精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例如,在调解赡养纠纷时,既引用民法典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又结合乡约中“孝老爱亲”的训导,让调解既有法度又有温度。  

数字法治便民利民,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蓝田县人民法院在县综治中心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起诉状、答辩状模板及远程调解、集约送达、法规查询等服务,最大限度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让群众足不出户也能打官司。入驻综治中心以来,已有20余起案件在线上进行了调解。 

培育“法律明白人”,激活基层治理细胞 

今年以来,蓝田县人民法院联合司法所、村委会等,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5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讲、以案释法等工作,着力构建“前端预防、中端调解、末端诉讼”的全链条解纷机制,打造了一支坚实的基层法治队伍。此外,蓝田县人民法院还推出《蓝约说》普法短视频,用真实案例讲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法律知识,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相关负责人介绍,蓝田县人民法院将以入驻综治中心为契机,打造“自治预防矛盾、法治定分止争、德治春风化雨”的“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新模式,让更多矛盾纠纷消弭于萌芽,让法治成为护航社会治理的坚实力量。(蓝田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冰城夏韵“游”安心 文旅护航“警”相伴
下一篇: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申淑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