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大八浪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8月11日12时许,大八浪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鸟类蜷缩不动在自家院子中。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初步判定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经过检查,民警发现其翅膀轻微擦伤,无法正常飞行。为避免猫头鹰受到二次伤害,民警迅速将其转移至安全地点,并联系林业部门。在派出所民警的积极配合下,猫头鹰被顺利移交给林业部门处置。
据介绍,下一步,大八浪派出所将加强与林业部门协作,加大对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巡查力度,及时救助受困受伤动物;此外,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增强群众保护意识。(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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