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内乡县人民法院邀请县移动公司30名员工旁听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以“沉浸式”司法体验,为企业员工带来一堂交通安全法治课。
下午3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随着法槌敲响,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推进。庭审现场,公诉人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被告人张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心存侥幸驾驶私家车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174.80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庭上,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懊悔不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旁听席上,县移动公司员工通过亲眼所见的庭审流程、亲耳所闻的控辩观点与被告人陈述,直观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与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与参与旁听的员工展开互动交流。针对员工提出的“酒驾与醉驾的法律界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酒后骑行电动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等问题,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细致解答,并通过列举近年来本县发生的多起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此类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多重危害,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第一、守法出行”的理念。
据介绍,下一步,内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常态化开展庭审开放日、法律宣讲进企业等活动,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内乡县人民法院 聂传青 郭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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