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因校园内嬉戏打闹而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
该案中,两初中学生在操场打完乒乓球后,在过道和教室嬉戏打闹,一方不慎致另一方摔倒在地,造成身体受伤。学校组织双方家长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涉案双方均为未成年人,秉持教育优先、化解矛盾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疏导对立情绪,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释法说理,明确监护人责任,合理划分各方承担责任比例,同时从孩子成长及同窗情谊角度引导双方理性沟通。
最终,双方家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相关赔偿义务,纠纷圆满化解。
(汉阴县人民法院 刘华)
(责编:张若涵)

010-65363526
rmzk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