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某新材料公司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通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据悉,通城公安成功侦破一起涉案超百万元的合同诈骗案,为两家受害企业全额挽回经济损失116万余元。
2025年8月11日,湖北某新材料公司员工来到通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企业在合作中遭遇合同诈骗,直接经济损失达59万余元。接警后,经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交易记录、梳理资金流向、走访相关人员,很快发现这并非一起孤立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宫某早在2024年12月便指使朋友注册专用手机号及微信用于作案,2025年4月又操控注册“宁波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合法公司为幌子实施诈骗。
作案过程中,宫某化名与多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先通过小额订单按时付款的方式骗取信任,随后以“60日结算周期”为诱饵签订大额供货合同。待供应商按约发货后,宫某便卷款失联,并迅速注销作案所用通讯账号,企图销毁证据、逃避打击。
民警循线深挖、扩线侦查,发现宫某在诈骗湖北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前,还于2025年2月至3月间,以同样手段诈骗浙江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7万余元,涉案总金额高达116万余元。经过多日连续工作,专案组逐步锁定宫某的活动轨迹,最终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宫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两家企业的116万余元损失已全额追回并返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北省通城县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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