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在办理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长期执行困难,汉阴县人民法院综合庭通过司法救助举措,为困境当事人排忧解难。
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因被执行人何某某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使用财产调查手段,仅执行到位案款3500元。经核查,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无稳定收入来源,且被执行人为低保户,被执行人名下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生活因此陷入急迫困境,被执行人何某某亦存在长期履行不能的现实障碍。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和当事人生活现实情况合理确定救助金额,快速完成审批流程,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元,及时缓解了其生活难题。此次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既彰显了司法的刚性权威,又传递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汉阴县人民法院 刘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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