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安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往汉滨区人民法院,送上一封感谢信及刻有“护航营商环境 暖心服务企业”的奖牌。这份认可源于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圆满化解。
2024年,因业主耿某长期拖欠物业相关费用,该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物业公司提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依据、催费记录等完整证据链,证明其已按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且收费标准符合政策规定;被告耿某则提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多项抗辩,并提交了视频资料作为佐证。
法官经深入查明事实后认定:原告系涉案小区开发商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法有效,且该公司已履行物业服务义务,涉案小区还获评“平安小区”称号;被告耿某提出的抗辩因证据不足,难以成立。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收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合计5995.5元。
因被告耿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制定执行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全力查找财产线索、督促履行义务。最终,案件最终顺利执行完毕,彻底为物业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
据介绍,近年来,汉滨区人民法院始终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在审判工作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在执行工作中强化攻坚力度、提升执行质效,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化解各类市场主体纠纷,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保障屏障。
(汉滨区人民法院 张金鑫)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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