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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跑路”退款难,消费者如何维权?

2025-12-26 15:26:51   

12月23日,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舞蹈培训机构“跑路”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2024年7月1日,王某为孩子报名一家舞蹈培训机构,双方签订舞蹈培训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王某一次性向该培训机构支付了全额培训费,课程次数80节。然而,在孩子仅上了26节培训课后,该培训机构突然关门停业,负责人张某失联“跑路”,剩余培训课程无法继续履行。王某多次联系张某退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舞蹈培训协议并退还剩余培训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涉及消费者预付式消费的权益保护,秉持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的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并向张某释明其因自身经营问题单方停止提供培训服务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同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就剩余课时费用的折算标准、退费金额等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除王某与该舞蹈培训机构签订的舞蹈培训协议,舞蹈培训机构向王某退还剩余培训费用5000元,该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优先选择资质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通过官方渠道核查备案信息及经营状况,规避虚假宣传;要理性看待预付式消费,优先选择短期课时套餐,支付后留存正规票据及支付凭证;签订合同时注意查看课时、周期、退费条件、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对于不明确的内容确认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签署;发现培训机构异常经营动态及时留存沟通记录,权益受损后及时通过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汉阴县人民法院 陈慧敏)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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