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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2025-12-29 15:45:52   

12月25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向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的原被告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 

原告吴某与被告徐某原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育有一子。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夫妻间缺乏交流沟通而产生隔阂,原告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经初步了解,发现当事人双方就婚姻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与处理均无异议,但针对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决定从双方争议的抚养权问题入手进行调解,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阐述利害关系,最终调解双方离婚,孩子由原告吴某抚养。

案件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当事人均表示将认真履行父母应尽的责任,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变化,都会一如既往地关心关爱孩子,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据悉,在部分婚姻家庭纠纷中,父母因情感破裂、矛盾对立而忽视子女情感需求,甚至出现抢夺、藏匿子女、阻碍探望等行为,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发出,意在进一步引导当事人履行监护职责,提升责任意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汉阴县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持续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以法治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汉阴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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