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通过“分类施策+示范调解”的创新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及119户业主与某酒店管理公司、某酒店的群体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据悉,2013年,李某等119户业主分别与该酒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屋出租用于酒店经营,租期至2032年9月30日。此后,酒店将合同权利义务整体转让给某酒店管理公司。2024年12月起,该酒店管理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租金,并单方面提出降低租金,引发业主强烈反对。部分业主采取更换门锁、破坏屋内装饰等对抗行为,双方矛盾急剧激化。2025年2月,119户业主陆续诉至青羊法院,诉求分为两类: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并支付欠租,二是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高额违约金。
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面临着复杂的平衡难题:既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又要考量酒店生存与员工就业问题。若按原合同履行或要求酒店一次性支付高额违约金,可能导致酒店资金链断裂、停业倒闭,数十名员工将面临失业。
为高效化解纠纷,青羊法院精准施策、分步推进。首先,委派调解员与业主逐一沟通,细致梳理出“希望合同继续履行”和“希望解除合同获得违约金”两类诉求群体,明确调解工作的靶向性。针对两类诉求对应的核心争议焦点,法官指导调解员从法律规定和现实因素出发开展疏导:对于租金是否维持原状的问题,向业主客观分析市场环境与酒店经营现状,将谈判重心引导至“新租金标准下如何保障稳定履约”;对于违约金认定问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原则及司法实践中过高违约金的调整规则,引导业主形成合理预期。
在此基础上,法院创新引入“示范调解”理念,从两类诉求当事人中各选取1户作为示范案例开展精细化调解。对愿意降租续约的业主,以“维护市场稳定、保障长期收益”为核心,促成双方就新租金支付方式、期限等细节达成补充协议;对坚决要求解约的业主,参照法律规定和类案判决,综合押金、装修残值等因素,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方案。随后,法院以成功的示范调解方案为样本,向其他同类诉求业主进行展示释明,批量推动剩余纠纷化解。
最终,119起纠纷全部达成调解协议:部分业主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降租续约新协议,公司支付拖欠租金,业主撤回起诉。另一部分业主与酒店解除合同,公司承诺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租金及略高于押金的补偿金。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010-65363526
rmzk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