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故宫博物院的经验教训,归结起来,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故宫价值、故宫博物院性质定位的认识,以及如何处理好“宫”与“院”的关系。其中,1928年的“废除故宫博物院、拍卖故宫文物”提案与1954年的“艺术性博物院”定位两件大事,影响甚巨。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故宫是博物院的载体,博物院依托故宫而建,两者相辅相成;对故宫遗产价值的认识程度决定着故宫博物院的发展格局,而对故宫博物院的性质定位也会对故宫保护与传承产生重大影响;经过百年历程的故宫博物院,负有不断挖掘故宫价值、完整保护故宫遗产、努力焕发故宫活力、充分发挥故宫作用的伟大历史使命。
故宫作为文化遗产,包括不可移动的古建筑与可移动的故宫文物两个部分。一百年前,以故宫古建筑为依托、以故宫的文物收藏为基础建立了故宫博物院。因此从一开始,“宫”与“院”就密不可分,可以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
故宫博物院百年历程,有许多经验,也有不少教训,这些经验教训归结起来,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故宫价值与故宫博物院性质定位的认识,以及如何处理好“宫”与“院”的关系。
回首百年,1928年的“废除故宫博物院、拍卖故宫文物”提案与1954年的“艺术性博物院”定位两件大事,影响甚巨,有的后果是至今无法改变的。因此虽时过境迁,且现正逢故宫博物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之际,回头认真总结,汲取历史经验,坚持正确处理“宫”与“院”的关系,仍然是很有意义的。
一、关于“废除故宫博物院、拍卖故宫文物”的提案
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国民政府接管北京,并派易培基接收故宫博物院。易培基、李煜瀛、吴瀛等又拟定《故宫博物院组织法》《故宫博物院理事会组织条例》,送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通过,咨请国民政府公布。这时,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经亨颐,突然提出了“废除故宫博物院、分别拍卖或移置故宫一切物品”的提案。国民政府第七十四次会议遂决定将故宫《组织法》《理事会组织条例》并经氏的提案,函请中央政治会议复议。
经氏提案千余字,其废除故宫博物院的原因,除认为“故宫”名称不妥、“故宫博物院难免有黑幕”外,比较重要的有以下三点:
1. “故宫而称为博物院,更大不妥,简直不通。⋯⋯故宫博物院,如其作为这种性质,那么是研究宫内应如何设备皇帝所用的物事应当如何办的,岂不是预备那个将来要做皇帝,预先设立大典筹备处吗?”
2. “照现在的组织,有什么图书文献,决不是一般博物馆所有的事,图书馆是另有大规模独立的必要⋯⋯博物馆的组织既不博,又不合用,故宫博物院五字连缀起来,简直可说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机关。”
3.“皇宫物品为什么要重视?⋯⋯皇宫不过是天字第一号逆产就是了。逆产应当拍卖,将拍卖大宗款项,可以在首都造一所中央博物馆。”
经氏提案如晴天霹雳,使得故宫博物院已定之局,又呈岌岌之势。故宫同人没有料到,在危难中挣扎过来的故宫又到了生死存废的紧急关头。他们向社会散发传单,将建院经过、建院的必要性及经亨颐提案之不当等情况,陈述于国人面前,请各界主持保全故宫博物院。而张继以“大学院古物保存委员会主席”名义向中央政治会议递交长达两千余字呈文,更是有力地对经氏谬论进行了逐条批驳:
1. 经氏所谓研究皇帝所用的物事、就是预备那个将来要作皇帝,说明他对于博物馆功用认识的偏颇。呈文批驳道:“研究以前的历史,是完全学术之供应,而非为实行彼时之现象。⋯⋯譬如医生研究病状,是为得治病之方法,绝无人焉,以为彼之研究病状,为预备实行患此病也。故宫博物院亦何不可作此观察,参观者见宫墙高且多无异囹圄,见宫中生活之黑暗,一无乐趣,或可兴起其薄视天子重视平民之念乎?”确实如此。蒋介石参观故宫,就有过类似的感受。
2. 对于经氏所谓图书文献非博物院所应有,呈文批驳道:“伦敦之英国博物院就包有图书文献两部分;相类之博物院,亦欧美所习见者,从未闻世界学者有所批评者也。”
3. 对于经氏所谓逆产应当拍卖,呈文批驳道:“故宫已收归国有,已成国产,更何逆产之足言?⋯⋯保护故宫,系为世界文化史上尽力,无所谓为清室逆产尽力也;且故宫诸藏物,皆由明清两代取之于民,今收归国有,设院展览,公开于民众,亦至公也。与拍卖以后仅供私人之玩弄者,孰公孰私,不待辩而即知矣。”
呈文特别从欧洲近代皇宫变为博物馆的趋势,从故宫在明清两代文化转型中所体现的“世界价值”,力陈保护故宫及故宫藏品的重要意义:
现欧洲各国,为供历史之参考,对于以前皇权王政时代物品,莫不收罗保存,惟恐落后。即苏俄在共产主义之下,亦知保护旧物,供学者之研究。⋯⋯一代文化,每有一代之背景,背景之遗留,除文字以外,皆寄于残余文物之中。大者至于建筑,小者至于陈设,虽一物之微,莫不足供后人研究之价值。明清两代,海航初兴,西化传来,东风不变,结五千年之旧史,开未来之新局,故其文化,实有世界价值,而其所托者,除文字外,实结晶于故宫及其所藏品。近来欧美人士,来游北平,莫不叹为大可列入世界博物院之数。即使我人不自惜文物,亦应为世界惜之。还观海外,彼人之保惜历史物品如彼,吾人宜如何努力?岂宜更加摧残?
后经中央政治会议及中央常务委员会先后议决,否决了经亨颐的提案,维持原案,公布了《故宫博物院组织法》及《故宫博物院理事会条例》。
发生在97年前的这场关乎故宫博物院命运的争论,今天回顾,仍然发人深省,启示多端。
在溥仪暂居故宫内廷的“小朝廷”期间,就曾因拍卖、抵押大量宫廷珍宝,特别是建福宫花园失火烧毁无数珍藏,更引起社会有识之士的关注和评论。经过讨论,人们认识到,这些物品不是清室一家的收藏,而是中国历代皇室收藏的结晶;它不是溥仪家族的私有宝物,而是关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国家财产。这一社会共识,促成了驱逐溥仪出宫并查点清宫物品的行动,故宫博物院也因此应运而生。故宫博物院的成立,使清宫旧藏的身份、性质发生根本变化,它们已成为人民共享的文化财产。但故宫又曾是封建皇宫,曾是反对封建、推翻帝制的革命者的革命对象。因此在许多革命者头脑中,总有一个阴影挥之不去:如此看重故宫对不对?保护故宫与反封建宗旨是否相一致?
经亨颐是个民主革命者、著名的教育家。他对故宫博物院及清宫旧藏的认识是片面的,这既有以推翻帝制为职志的一些革命者的感情因素,同时也由于对故宫及故宫文物所承载的多重政治文化内涵解读的差异所致。应该看到,拥护故宫博物院、认识故宫文物价值的是多数,但持有经亨颐态度的人相信也不是个别的。如一向并不激烈的历史学家吕思勉,也曾在经亨颐提出议案不久之前提出过“毁清宫迁重器”的看法。他说,“清室死灰不可复燃”,可是清宫的存在引起遗老怀念故君之思,因此“宜亟毁清宫”;“至其所庋,皆吾菁英,宜迀之武昌,建馆贮之,光复之业,子孙不忘”。他在对故宫的认识上比经亨颐更激进,但看到故宫藏品都是“菁英”,则比经氏高了不少。
“皇宫物品为什么要重视?”这是经亨颐立论的基础与核心。他提出的这个疑问,也曾经困扰了几代人。这是故宫价值认识的一个重大课题。其实我们今天仍然继续在探讨这个问题,当然深度与层次已完全不同了。
今天我们重读张继的呈文,感到它不仅在保存故宫博物院的争论中起了战斗檄文的作用,而且在故宫价值认识过程中、在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史上,也是一篇掷地有声的重要历史文献。该文以鲜明的立场、深刻的认知,奠定了中国近代对故宫价值的核心判断,具有多方面的突破意义。
其一,驳斥“逆产论”,确立国有化保护原则。针对“废除故宫、拍卖物品”的提案,该文明确提出“故宫收归国有,已成国产”,彻底否定了将故宫视为“逆产”(指封建残余)的片面认知。这一论断将政权更迭与文化继承权分离,将文化遗产主权收归现代民族国家,跳出了政治立场对文化遗产的简单割裂,从“国家公共资产”和“文明遗产”的高度定义故宫,为故宫的国有化保护奠定了法理基础。
其二,揭示故宫的世界价值,奠定其文明坐标。该文深刻指出,故宫及其藏品是“明清两代文化结晶”,承载着“结五千年之旧史,开未来之新局”的历史连续性;其中“西化传来,东风不变”的表述,敏锐捕捉到明清之际中西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节点;更明确强调故宫博物院“大可列入世界博物院之数”的国际地位。这种认知突破了传统“王朝遗存”的局限,将故宫置于人类文明对话的维度,预见了其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今天,故宫已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并成为享誉国际的著名博物馆,展现了当年定位的超越时代的远见。
应该看到,该文对故宫“世界价值”的肯定,在百年前国力孱弱的背景下尤为难得。它打破了“西方中心论”对文化价值的垄断,以本土视角确立了中国遗产的国际地位。这对今天我们强调“文化自信”也有深刻启示。
其三, 提出“建筑、文物(陈列)、文字”三维遗产体系,蕴涵着故宫“整体性保护”的重要理念。该文指出,明清以来中华文化的世界价值,“其所托者,除文字外,实结晶于故宫及其所藏品”。故宫因此成为中华文明可感可知的物质载体。特别是“虽一屋之微,莫不有供后人研究之价值”的论述,直指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逻辑:历史遗存的价值不仅在于宏大的建筑或珍稀藏品,更在于其整体所承载的历史细节与生活肌理。这种“整体性保护”“微物皆珍贵”的理念,与当代文化遗产保护中“原真性”“完整性”原则一脉相承,也是故宫系统性保护的学术根基。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这篇文章是以张继的名义公诸于世,但却出自李宗侗的手笔。李宗侗(1895-1974)字玄伯,河北高阳人。出身于晚清世家大族,是名臣李鸿藻之孙,其父李焜灜,也曾任清户部侍郎。宗侗十五岁时入天津南开中学;1912年,十七岁时跟随五叔李石曾到法国留学,入蒙达邑中学读书,1916年考入巴黎大学,主修西洋古代社会史。1923年回国,为北京大学史学系教授兼法文系主任。1924年为清室善后委员会顾问,参与故宫文物点查,1929年任故宫博物院秘书长。1933年秋因易培基案辞职。抗战胜利后,李宗侗任中法大学教授兼文学院院长。1948年受聘为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
李宗侗能有如此手笔,与其所接受的开放的文化理念、广阔的世界视野,以及对中国文物保护事业长期的关注、研究和参与有关。当时,巴黎被视为世界文明之都,盛倡“自由、平等、博爱”之说,各种新思潮在此交汇激荡,社会主义学说和工人运动已此起彼伏。受风气影响,李宗侗在勤奋学习之余,积极投身各类社会活动。他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尤为关注,曾回忆说:“留法的时代,当时除上课以外,就很注意法国的保存古物,更于暇时参观巴黎的各大博物馆,以至于国家档案馆。我记得我游览巴黎最大的国家博物院狼宫博物院(Musee du Louvre)时,我特别喜欢那些埃及、巴比伦、希腊和罗马的古物。”经人介绍,他与留法同学汪申曾拜访时任法国的文物与艺术部的次长(该部不设部长),向他请教法国保存古物的条例。此后他还与在法的汪申、严智开等人草拟了一份中国保存古物会的章程。他回国后担任北京大学教授,曾在《自传》中回忆:“可是我常同同事们谈起保存古物的意见。这时北京大学已成立了研究所,那时只有一部门就是文史的研究,称为研究所国学门,由沈兼士先生担任主任。我亦同他谈过保存古物的意见,沈先生颇引我为同调,他就请我做研究所国学门的委员。”李宗侗是国学门属下考古学会的十二位草创会员之一,也是古史辨派核心成员、法国年鉴学派首位中国引介者。
正因为李宗侗有着如此的基础与积累,遂使他能跳出政治纷扰,从“历史连续性”“文明整体性”的专业视角解读故宫价值,别具只眼,深入透彻,其语言表述也是清新的。其中的洞见卓识,至今散发着理性的光彩。
二、关于“艺术性博物院”的定性
从中国人民解放军1949年接收故宫直至1954年以前,有关领导机关对于故宫博物院工作方针作过多次指示。
1949年3月6日,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正式接管故宫。4月,军管会文化接管委员会文物部确定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新的业务方针是:要利用文物为教育人民之工具,以启发其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思想,并协助国家建设事业为工作目标。因此,全部陈列室要重新布置,不事炫奇尚异,而以教育为主旨。
1951年12月上旬,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副局长王冶秋两次到访故宫博物院,与院内外专家一起座谈、研讨故宫博物院陈列展览计划,确定陈列采用综合陈列、原状陈列、专题陈列、临时陈列四种形式。
1953年5月,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与故宫博物院共同研究,拟订改进计划,提出故宫博物院的“性质应该是文化、艺术、历史性的综合博物院,而以艺术品的陈列为其中心。这是和克里姆林宫及冬宫博物院的性质有些相同的”。
1953年12月21日,文化部召开第三十七次部长办公会议,讨论《故宫博物院整顿改革方案(草案)》,确定故宫为“艺术性博物院”,提出陈列方针首先应以能充分表现中国历代艺术为主,同时注意现代的少数民族艺术品陈列,设立国际礼品馆,可先举办国际礼品展览。
1954年4月,故宫博物院开始试行《中央文化部故宫博物院整顿改革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
这个《方案》的确定,说明经过多年探讨,国家对于故宫博物院的认识定位以及今后发展道路已相当明确;也说明到了1954年,故宫博物院的局面已稳定下来并进入正常发展的轨道。因为在此之前,1952年2月,故宫博物院全体职工参加“三反”学习,故宫博物院闭馆;5月,马衡院长调离故宫博物院,故宫博物院成立临时办事处,主任为裴文中。1953年1月,任命陈乔为副院长,临时办事处取消。1954年6月,吴仲超任故宫博物院院长。这时,有了正副院长,并进行了组织机构调整,就具备了逐步实施整顿改革方案的条件。
《方案》具有标志性意义。它根据新时期的要求,对故宫博物院的性质做出了新的规定,提出了新的任务,影响深远。关于故宫博物院的性质,《方案》指出:“该院藏品绝大多数是历代艺术品,其建筑本身也是伟大的艺术创造,故拟确定故宫博物院为艺术性质的博物院。”
性质与方针密切相连。《方案》规定,故宫博物院的陈列方针为:陈列中国历代艺术品,表现中国艺术的悠久而优秀的民族传统;同时,有重点有选择地保留部分原状,藉以表现历史上帝王的宫廷生活。
故宫博物院的定性定位很重要,它决定着故宫博物院的文物收藏、陈列展览、学术研究以及整个工作的重点。“艺术性博物院”的定性,给故宫的文物保护与博物院发展带来最大、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故宫文物的收藏。故宫博物院的文物藏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传统的古物珍玩,如铜瓷书画、各种工艺品等,另一部分是与清宫廷典章制度、衣食住行等有关的物品。由于 “艺术性”的定位,故宫博物院把大量认为不符合艺术性要求的文物划拨了出去,这突出反映在明清档案和图书典籍两个方面。
《方案》中称,故宫“现有藏品,除图书、刻板、档案约428万件外,计有文物638000余件,非文物53万9千余件(尚需再加鉴定),未经整理分类的物品36万余件” 。这里就明确把约428万件图书、刻板、档案排除在“文物”之外,只是列为藏品。
故宫博物院成立后,明清档案一直是重要的庋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接收和征集了大量明清档案。1955年8月,故宫博物院“鉴于现有附设之档案馆的重要性,以及档案工作与艺术博物馆事业不相适应”,因与国家档案局协商,“认为将我院档案馆交由国家档案局领导为适宜”,经文化部同意后办理了移交手续。故宫档案当时分为8种,共计644架1167箱1694麻袋430余万件(册),加上南迁档案2608箱150余万件(册),共580余万件(册)。1955年底,上述档案资料除16050件(册)93捆4包选留外,其余档案文物连同档案馆25名工作人员正式划归国家档案局。1969年,这些档案又被退回故宫博物院管理。1980年4月,已设为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的超过820万件(册)档案及职工再一次划归国家档案局,改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典籍图书的外拨也是如此。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长期以来是个重要的业务部门。虽然南迁文物中不少重要典籍运往台湾,但1949年以后,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在整理、集中宫殿藏书的同时,又陆续接收了不少社会赠书。1949至1953年,在国家支持下,故宫博物院仍然致力于收购清宫流失出去的珍籍,继续充实故宫的典籍收藏。后来,大批的珍本典籍及宫廷藏书陆续外拨到北京图书馆、国家档案局和一些省市及大学图书馆。接收故宫博物院外拨书籍最多、质量最好的是北京图书馆(即今中国国家图书馆)。1955年,故宫博物院将存柏林寺的完整的18世纪7万余块《龙藏经》版拨交北京图书馆。1958年9月,故宫博物院将藏书中的重复本以及认为与业务无关的书籍30万册拨给北京图书馆,并由北京图书馆把其中一部分分配给需要这些书籍的机关单位。北京图书馆还趁机向故宫提出要“天禄琳琅”图书,故宫博物院也痛快答应了,共送去209种2347册;同时故宫博物院主动给了一批虽非“天禄琳琅”但仍为宫廷珍本的书籍,都是宋、元、明、清版及清抄本,共计29种509册。至此,故宫博物院失去了清宫典籍最重要的一批善本、珍本菁华,使得故宫藏书元气大伤。
1954年故宫博物院定位为“艺术性博物院”并剥离档案、珍贵典籍等非艺术品类的决策,不仅对故宫博物院产生了长远的深刻的影响,也是中国文化遗产管理史上一个值得深入反思的典型案例。我们从中可得到几点启示。
其一,评价这一事件时,应兼顾时代的局限性与历史的合理性。
新中国成立后,文化遗产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强调不同机构的专业化职能,这自有其合理性。专业化的区分,让故宫博物院的收藏范围更聚焦于“艺术性”,强化了其作为古代艺术殿堂的定位,同时国家亦在全国范围内为故宫博物院征集了不少珍贵的艺术品,引进了相关领域的专家,使其在书画、陶瓷、玉器等艺术品的研究与展示上形成了鲜明特色,成为世界知名的艺术博物馆。故宫博物院还把一批在书画装裱、临摹及铜器、瓷器修补等方面有专长的老技术工人引进来,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传授技艺,为今天故宫博物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当时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封建大背景下,又遇到了当年经亨颐提出的“皇宫物品为什么要重视”的问题。如何让广大游客认识和接受故宫这个中国封建“大本营”,自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艺术性博物院”定位就隐含去政治化考量,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将封建王朝遗产简化为“可展示的艺术品”,回避了故宫作为权力中枢的复杂历史维度。
其二,将故宫文物简单区分为“艺术性”与“非艺术性”,忽视了故宫博物院与西方艺术博物馆藏品形成的根本差异。
中国宫廷文化中,政治、艺术、礼仪是一种共生关系。档案、图书与艺术品虽分属不同门类,却因“故宫”这一特定场域形成有机整体。这些档案、图书与艺术品收藏一样,是与491年间的明清两代宫廷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在宫廷的朝政决策、文化生活及日常运行管理中形成并积累起来的。故宫博物院不同于今日俄罗斯的克里姆林宫博物馆及艾尔米塔什博物馆,也不同于法国罗浮宫、英国大英博物馆、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等国际著名的博物馆。这些博物馆与世界其他一些有名的皇家博物馆,其藏品一般是艺术品,也是逐渐地多方面搜集而来,它们绝大多数可以称之为艺术博物馆;即使有的皇家博物馆也藏有一些与其国家历史相关的珍藏,但数量、种类都极为有限,无法与中国故宫相比。故宫博物院的藏品,不仅是延续近500年的宫廷活动的见证,也是源远流长的5000年中华文明史的重要物质载体,其中有些书画并经宋、元、明、清四代宫廷的收藏,殊为珍贵。
例如,明清档案是清宫留下的珍贵文献,与殷墟甲骨、敦煌写卷被誉为中国近代文化史上的三大发现。这些档案除少量明代档案外,绝大多数为清代档案,是当年围绕着皇帝的活动所形成的、主要存藏于紫禁城内的清廷中枢的国家机关档案。民国时期与新中国初期,故宫的明清档案整理与研究成果显著,是重要的学术活动,获得学界的高度评价。据统计,从1926至1955年,故宫博物院共出版各类档案文献图书55种、372册。故宫博物院的一些展览,也是文物与档案结合,相得益彰。
图书典籍也是如此。清朝统治者以“稽古右文”自命,收藏了大量的珍贵图籍,超越以前各代。其中“天禄琳琅”藏书,是清宫秘藏善本书中的精华。乾隆皇帝于乾隆九年(1744)下令内廷翰林检点内府善本,择其优者移昭仁殿设架庋藏,御笔亲题匾曰“天禄琳琅”,命人编为《天禄琳琅书目》十卷,共收书429部。嘉庆二年(1797)这些珍本因火灾化为灰烬,嘉庆皇帝即命重修昭仁殿,继续从善本书中择优入藏其中,又编成《天禄琳琅书目续编》,收宋至明各代刻本、影宋本、明抄本共664部,12258册,为200余年前清代藏书的精华,其中不少珍稀宝籍经历了自宋迄清4个朝代的诸多藏书家之手,更有许多是留传有序极为罕见的古籍。《天禄琳琅书目》为我国第一部官修善本目录,在版本著录体例方面多有创见。清室善后委员会当年点查昭仁殿存书时发现,属于“天禄琳琅”藏书者仅得288部,不到《天禄琳琅书目续编》所著录的一半。原来逊帝溥仪暂居内廷期间,把其中200余种珍版书偷运出宫外。后来这批书籍散落在东北,抗战胜利直至1949年以后,逐渐收回,重聚于故宫博物院。其中宋版司马光《资治通鉴》,被溥仪盗出后又散失民间,为故宫理事会1947年6月18日决定以时币“一亿零三十万元”购买,终于回到故宫。后都转交北京图书馆。故宫博物院成立时的那批“天禄琳琅”则随故宫文物南迁,现保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正是基于这一藏品实际,从1925年故宫博物院成立以来,就是古物馆、图书馆、文献馆三足鼎立,其文物收藏、陈列展览、编辑出版等,也是三方面各自进行或者互相配合。
这说明,国际博物馆有许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我们一定要认清自己文化遗产的特点和价值,明确自己博物馆的发展历史,从实际出发,不能简单搬套。
其三,故宫遗产价值的整体性在于其丰富性与关联性。
故宫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艺术品收藏,更在于它作为近500年“皇宫”的完整历史语境——档案、图书、艺术品与宫殿建筑本身共同构成了明清宫廷政治、文化、生活的立体遗存(如奏折与玺印、典籍与陈设、书画与宫殿等的本来联系),彼此存在不可分割的关联性。这才是故宫遗产价值的整体性。“艺术性博物院”定位的偏颇,就是看到故宫藏品的丰富性,却忽略了其构成部分的关联性。故宫作为世界罕见的“活态历史现场”,其价值不仅在于具体藏品或建筑的孤立意义,更在于其承载的完整历史信息对文明传承的长远作用。
这就提示我们,对于像故宫这样历史遗存类机构的定位,必须立足其原生的历史脉络和文化生态,尊重其遗产的整体性与真实性,避免用单一维度(如“艺术性”)切割其多元价值,否则会损害遗产的完整性和解读的深度。
其四,“艺术性博物院”定位的实质,是如何正确看待与处理“宫”与“院”的关系。
在故宫与故宫博物院二者关系中,故宫处于主导地位。这是因为有了故宫及其文物藏品才有了故宫博物院。故宫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设立故宫博物院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管理好故宫与文物藏品,宣传故宫文化,而不能人为地主观地决定故宫博物院应该是什么样子,然后从这种设想出发来规定故宫博物院的发展方向,决定故宫文物收藏的取舍。“艺术性博物院”的定位削足适履,显然颠倒了这种关系。
“艺术性”定位给故宫博物院带来深远的影响。首先,导致大量所谓的非艺术类文物藏品外拨,割裂了原来宫中各类文物之间的关联性,严重削弱与淡化了故宫作为一个保存比较完整的皇宫的特性。其次,研究范式的断层。档案剥离导致故宫研究长期偏重物质形态分析,难以开展制度史、宫廷社会史等交叉研究。这种割裂直至2000年代数字档案共享才逐渐缓解。即使对于“艺术性”的文物,在认识、研究的范围、格局、方法等方面,也难免变得狭窄起来,出现“碎片化”的倾向。再次,这一定位也影响到故宫古建筑的保护。例如为了陈列展览的需要,一些古建筑的格局、装饰和建筑材料,甚至构造,进行了人为的不恰当改变,影响了故宫的真实性。
对于“艺术性博物院”的定位,其实故宫人也在思考、在质疑。20世纪70年代初,随着工作的开展,故宫博物院认为外拨给北京图书馆的书籍之中,有许多是故宫业务所需要的,便要求北京图书馆退还与本院业务有关的图书。北京图书馆除将“天禄琳琅”善本书以及一批普通线装书等运到馆内登记入藏和先后拨给外单位约5万册图书外,另外的20多万册遂退还故宫博物院。故宫对这些书进行清点整理,将与本院业务相关的书籍留了下来,其余书籍或拨交其他图书馆,或交中国书店。
于坚先生是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故宫博物院的联系人之一,1984至1987年又任过故宫博物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他回忆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对于探讨故宫博物院改革方案(定位)之事,他从始至终一直参与、学习。多年的实践使他认识到,由于历史条件不同,故宫要建成涵盖中外古今艺术品的博物馆是很难达到的目标,办了几年的“外国礼品”展最后只好停办,历代艺术综合陈列于1985年撤除。他在任职故宫博物院期间与故宫同仁所做的一件大事,就是修订故宫博物院“艺术性”定位。
于坚提出的修订理由概括起来有四点:1.故宫古建筑有着重要的价值与意义;2.故宫是长达近500年间发生的对中国历史有突出影响的人和事的载体;3.由于和平逐溥仪出宫,以及受建院后所谓“易培基盗宝案”的影响,不敢再处理宫中物品,原紫禁城内遗物很多得以保存下来,其中很多是直接、间接有关皇家礼仪、宗教、衣、食、住、行、学、娱、医等用物,存藏相当丰富;4.上述各项,其历史、艺术、科学的价值,非“艺术”两字所能涵盖。如果故宫以“艺术性”博物馆定位,大量非艺术类藏品难免被忽略、轻视,以至不当处理掉,而这事实上也是发生过的。
1986年,由于坚主持并上报文化部的《故宫博物院工作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弃用了故宫是艺术性博物院的说法,改变为“故宫博物院是以明清皇宫和宫廷旧藏文物为基础的宫廷史迹和文化艺术博物馆”。这一修订意义重大,凝结着故宫人的探索认识。
1987年,故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促使重新审视故宫完整性原则。2003年提出的“故宫学”理论,强调故宫文化的整体性与故宫价值的完整性。“平安故宫、学术故宫、数字故宫、活力故宫”的贯彻,使故宫保护与博物院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艺术性博物院”定位的纠正,体现了对故宫遗产价值认知的深化。故宫内涵丰富且随时代发展不断被重新解读,任何定位都不应是僵化的“终极结论”,而需在实践中根据研究进展、社会需求进行调整。这也是故宫遗产保持活力的关键。
以上发生于不同历史时期的两件大事,其共同点都关乎对于故宫价值的认识,对故宫与故宫博物院关系的认识与处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
一、故宫是博物院的载体,博物院依托故宫而建,两者相辅相成。故宫的历史文化价值因故宫博物院的存在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弘扬,而故宫博物院也因故宫的独特魅力成为世界著名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机构。
二、对故宫遗产价值的认识程度决定着故宫博物院的发展格局,而对故宫博物院的性质定位也会对故宫保护与传承产生重大影响。
三、经过百年历程的故宫博物院,负有不断挖掘故宫价值、完整保护故宫遗产、努力焕发故宫活力、充分发挥故宫作用的伟大历史使命。
以史为鉴,故宫博物院行稳致远!
(作者为原故宫博物院院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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